智能家居玻璃项目(一期)
- 分享到:
受宿迁市天润玻璃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智能家居玻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18日(至少20个工作日)
- 上一篇: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工业园区 (HB12单元1号、HB13单元3号街区)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下一篇:天合光能6GW光伏组件项目配套新建甲类库
受宿迁市天润玻璃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智能家居玻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18日(至少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