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魏营镇涧北村、刘营村村庄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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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魏营镇涧北村、刘营村村庄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要求,泗洪县魏营镇涧北村、刘营村村庄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规划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规划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泗洪县魏营镇涧北村、刘营村村庄规划(2021-2035)
规划概要:本次规划共包括两个村庄,其中涧北村位于镇区北侧,西靠涧圩村,南临魏营居委会,北依车门乡团结村,东与涧东村、宋桥村、瑶沟乡秦桥村接壤,规划总面积6.63平方公里(663公顷)。同时,本轮规划工业用地区域面积约8.54公顷;刘营村位于镇区东部,西至魏营居委会、前营居委会、陈冲村,南临红旗水库管理所、王拐村、豆冲村,北与宋桥村接壤,东至瑶沟乡官塘村,规划总面积1010.3518公顷。同时,规划工业用地区域面积约0.48公顷。
规划产业定位:重点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加工及旅游配套产品加工企业(符合一二三产融合要求,主要生产农业生产用设施、设备的工业企业),同时兼顾村域范围内现有无污染、轻污染产业。
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严禁入驻企业排放生产废水。在工业区污水管网尚未敷设到位前,拟入驻工业用地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后妥善处置。待工业区污水管网尚未敷设到位后,企业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全部回用于农田灌溉;区内企业生产用能源主要是天然气及电,工业园区不实行集中供热,规划入驻企业自建供热系统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区内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危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后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置。
三、规划评价总体结论
泗洪县魏营镇涧北村、刘营村村庄规划(2021-2035)符合泗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及泗洪县魏营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要求,其产业定位合理,总体布局和各产业用地划分可行,在严格落实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的情况下,园区产业结构、规模、布局等规划要素具有环境可行性。
涧北村、刘营村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园区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采纳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合理选择入驻项目的基础上,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可以实现,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方具有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区内以及周边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0dT4p-U-25eZQOkKTEQOA 提取码: 7f7h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本次公示下方的附件来获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若需查阅纸质报告,请公众自行至第十项中评价单位地址联系相关负责人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第五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公众意见表提交评价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十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第十项所示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九、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泗洪县魏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0527-80797023
十、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762195011
泗洪县魏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tgms2PLG6Sic3rWrKem0A 提取码: iu9c
公示日期:2023.10.9-2023.10.20- 上一篇:泗洪县魏营镇涧北村、刘营村村庄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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