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分享到:
广大客户朋友们:
因我司业务发展及组织架构调整之需要,原(集团)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CMA资质已申请注销,目前,该注销申请已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且在网上公示,原(集团)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检测业务全部转移至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即江苏泰斯特专业检测有限公司。
此次申请注销的CMA资质,是我司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践行我司核心价值观即“让客户满意”又一重大举措。
为避免造成误解,特此公告!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 上一篇:《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下一篇: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